水炮車年底投入服務 梁繼昌動議傳召一哥到立法會作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1/18 19:38

最後更新: 2018/01/18 22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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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議員梁繼昌(資料圖片)

警方斥資2700萬元購置的3輛俗稱「水炮車」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,將於今年上半年付運,並於年底投入服務。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今日根據《基本法》第73條,動議傳召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到立法會作證,交代警方購買水炮車的用途、性能、使用指引及注意事項。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,警方正訂定相關使用指引,又強調只會在有需要時才出動,使用原則跟使用武力的原則相似。有關動議在分組點票下,未能在直選及功能組分別取得過半數支持而被否決。

梁繼昌表示,水炮車噴射的水柱或對示威者造成傷害,包括頸椎移位等,而外國警方使用水炮車時亦曾令示威者變盲,甚至有個案頭部重創不治,他擔心香港地方狹窄,使用水炮車控制人群可能會有危險。梁繼昌又關注警方使用水炮車的指引,認為可讓公眾評估日後參與示威遊行的風險。

公民黨的郭家麒亦指,水炮車屬於大殺傷力武器,距離10米下的水壓可達175磅,外國曾有示威者被水炮射中導致失明。

區志光表示,警方正就使用水炮車制訂指引及培訓計劃,確保有效使用及符合安全標準。他又強調,警方會高度克制,使用前會向對方作出警告,達到目的後便會停止使用。